保定市安新县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公告
为充实县广播电视台工作力量,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招聘安新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县广播电视台专业技术人员4名,其中播音主持人员2名,新闻采编人员2名。报考同一岗位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按比例减少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见《安新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台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热爱广播电视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4.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校学生不在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形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携带《安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小二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6张、所服务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在职人员须持所在单位和有管理权限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报考播音主持岗位的需提供普通话等级证书。报名采取诚信制,信息填写不实的责任自负。经资格初审后,符合招聘条件的缴纳考务费100元/人。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9日起至7月31日17时。
报名地点:安新县广播电视台。
应聘人员于2015年8月6日至7日(8︰30-17︰00)到安新县广播电视台,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凭证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及有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为闭卷考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广播电视新闻学、公共基础知识,题型全部为客观题。
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比例内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按通知要求到县广播电视台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及相关要求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仪表举止素质等。
面试方法:采取答辩、演示的办法进行。面试按岗位不同分组进行。面试评委由具有面试评委资格的人员组成,县招聘办负责组织抽调。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法,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限为10分钟。面试结束后公布成绩。
面试主要环节:
A.播音主持岗位:自备作品朗读(2分钟)、应变能力(5分钟)、试镜(3分钟);
B.新闻采编岗位:回答问题(3分钟)、模拟随机采访(3分钟)、模拟现场编辑(4分钟)。
总成绩计算: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四)考核及体检
由县招聘办具体组织。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与岗位录用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考核、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照学历较高者、从事相关工作经历较长者、笔试成绩较高者依次确定)。
由县招聘办会同用人单位组成考核组。考核以现实表现和学籍档案为主要内容。
参检人员统一到指定医院体检,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安新县政府网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在体检、考核及公示阶段,如有不合格情形、因举报查实影响聘用以及个人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等额递补。
五、聘用人员待遇
被聘用人员填写《安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并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享受财政补助供养待遇。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一年,其他人员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服务期满5年后方可流动。
报名联系电话:0312-5356801(县广播电视台)
附件列表:
1、安新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安新县201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安新县2015年公开招聘县广播电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和报名表
安新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