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和资格复审要求的公告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关于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实施方案》,面试结束后公布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得分×50%+面试成绩得分×50%。综合成绩按“蛇型”分组后的面试组排序,分别使用“蛇型”分组分配的招聘计划,并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人选进入资格复审,笔试面试成绩均并列,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现将考生综合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员以及资格复审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名单详见附件。
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含应试研究生考生面试成绩65分以上者)请于2015年7月13日-14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档案交定州市教育局五楼会议室。逾期不到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教育局地址:定州市中山中路市人民政府对面。
乘车路线:定州站、定州东站乘1路公交车市政府下车即到。
附:2015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生综合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查看)
2015年7月9日